拍拍卡

自從將個人網站搬到PIXNET後,部落格的瀏覽人數已經逼近百萬,這算是一個里程碑吧!其實在逼近十萬時就曾經想辦踩踩樂,但是那時又沒有太多人再觀看,辦了沒人參加可是很丟臉的,不過話說回來,現在辦也不一定有人會參加呀...XD

不過既然禮物已經做好囉,就來辦踩踩樂試試看,要是禮物送不出去就自己留著吧。禮物就是在TinTint點點印所製作的拍拍卡,一組一共三十張,內容都是我挑我覺得值得推薦的台中餐廳和美食,當然美食的區分非常主觀,我是以各方位來挑選,除了餐點之外,若是還有其他類似主題、裝潢、服務有比較特別的餐廳,也有一併挑選。當然要從眾多的台中美食餐廳挑選出三十家並不容易,也有很多遺珠之憾,這些就等我下次有機會再製作第二版的台中美食拍拍卡吧!

既然上一篇的閒聊踩踩樂沒什麼人回應我,我想真正遊戲啟動時也不會太過熱門,以至於還用影響軟體來修改作弊,但總是要避免,所以我將遊戲規則分成兩部分如下:

◎ 百萬踩踩樂
1. 踩到1000000人次的朋友,請列印螢幕畫面(PrtScn)存檔,並寄送至wisely2128@gmail.com
2. 請在信內附上螢幕列印圖檔、本名、電話、地址,以利寄送禮物(台中美食拍拍卡一組)。
3. 並請於本篇底下推文回覆說有踩到,避免其他人冒名。
4. 另增踩到999999和1000001的朋友,方法同上,但是寄送的禮物是另外處理(暫訂為金門明信片一張)。

◎ 搶頭香踩踩樂(結束)
1. 預計03月02日可以到達1000000人次,遊戲啟動為當晚20:00揭開序幕。
2. 以PIXNET紀錄的留言時間為主。
3. 遊戲開始後,在本篇網誌公告底下留言慶賀者,第一名贈送禮物(台中美食拍拍卡一組)。
4. 第二名到第七名則另贈禮物(暫訂為金門明信片一張)。
5. 避免作弊,留言一律公開,不能使用悄悄話。
6. 請將本名、電話、地址寄信至wisely2128@gmail.com,或直接在留言中註明(但不建議,會讓個資外洩)。

要是都沒人參加,我就自己保留禮物囉...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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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昭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